一、有機會提早領薪
日前一名男網友在Dcard上以「3月484(是不是)可以領兩次薪水」為題發文,他提到由於彈性放假的關係,4月1日至5日都是休假日,因此猜測假設是在每個月5日發薪水的公司行號,「那豈不是3月31日就可以領薪水了,想想就興奮」。
根據《勞雇雙方約定工資給付日及工資給付指導原則》,「採金融機構轉帳方式給付工資者,可提前辦理預約撥薪作業,假日仍可如期入帳;採現金方式給付工資者,可提前發放;如未能提前發放,至遲應於原約定之工資給付日發給,不得逕自延後給付」。
不過,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曾指出,這項指導原則是行政指導性質,透過地方主管機關柔性輔導,並非法令強制規定,目的是希望雇主提早在合理範圍內發薪,因此沒有訂定相關罰則。
二、普發現金陸續發放
全民普發現金6000元總共有5種領取管道,包括「登記入帳」、「ATM領現」、「郵局領現」、「直接入帳」,以及「特定偏鄉造冊發放」。其中「登記入帳」已於3月22日開放上網登記,只要在3月底之前完成登記,最快4月6日就能領到6000元。
假設不想選擇「登記入帳」的領取方式,民眾可以等到4月10日到指定金融機構(包含郵局)貼有「全民共享普發現金」標誌的實體ATM領取;或是4月17日開始,於郵局營業時段,前往儲匯櫃檯辦理,領取時間至今(112)年10月31日截止,但如果是10月至12月底出生的新生兒,領取時間延長至明(1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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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4月上班日只有17天
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的「中華民國112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今年總放假日為116天,雖然3月的上班日高達24天,但因為清明節和兒童節連續假期的關係,4月的上班日只有17天,僅次於1月農曆春節的16天上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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