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要相信那些穿著高跟鞋的女星和名媛,在品牌行銷活動上嬌聲說:「穿xx牌的高跟鞋很舒服」、「我不穿高跟鞋,就不會走路」的假話,那是天殺的違心之論。事實是,女人穿了高跟鞋後,只能以車代步,還得護花使者隨伺攙扶,穿高跟鞋頂多只能撐一百公尺的紅毯,走再久就會完蛋。
星光紅毯的漏網鏡頭,讓我們看到女星私下真實的一面,茱莉亞羅勃茲在金球獎頒獎典禮結束後,被拍到手拎著高跟鞋光腳走回家;克莉絲汀史都華更是腳不離球鞋,出席晚宴盛會時,總在最後一刻才肯換上高跟鞋走紅毯,因此常被拍到她穿晚禮服配球鞋的NG畫面。
艾瑪湯普森去年在金球獎頒獎典禮上,坦承難忍高跟鞋的折磨,甘脆脫掉Christian Louboutin紅底鞋光腳上台頒獎,戲稱「紅色部分都是我的血」,甚至還在打開信封那一刻,把鞋子一甩,丟在舞台上,可見她對高跟鞋的痛惡。
多年前某珠寶品牌在故宮舉辦的珠寶展時,不少女星盛裝與會,見到故宮長達160公尺階梯的「好漢坡」,立刻腿軟,巨星林青霞就直率表示穿高跟鞋爬樓梯太辛苦,「還好有人扶」。據說當天晚宴上,最搶手的不是紅酒香檳,而是OK繃,因有不少女客穿高跟鞋走「好漢坡」紅毯後,雙腳皮開肉綻,若沒有OK繃救急,恐怕無法走回家。
穿了高跟鞋,就一定合乎禮儀?穿平底鞋赴宴,會顯得不夠端莊正式嗎?真要拿出最嚴苛的國際社交禮儀規章,非但沒有「禁穿平底鞋」的規定;反倒是好萊塢女星的露趾裸跟高跟涼鞋,因當眾大剌剌地露出腳趾、腳跟,才真是違反禮儀,難登大雅之堂。
如此看來,穿著露趾高跟鞋走紅毯的女星,才應該要被坎城大會扣上「不合禮儀」的大帽子,全被阻擋在門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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