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特兒「陪吃飯」的傳聞,其實一直存在。早期,台灣時尚環境並不成熟,模特兒的資質參差不齊,加上時尚活動不多,模特兒的收入不固定,的確常耳聞小模扮公關小姐陪富商吃飯。但現在的時尚環境已大不相同,模特兒有經紀公司居中保護和控管,「陪吃飯」的現象已不復見。
提起模特兒陪吃飯,就非提到林志玲不可。十幾年前,某八卦媒體報導名模「陪吃飯」的價碼,林志玲的身價高達350萬元,高居兩岸三地名模圈的第一名,雖是則空穴來風的不實報導,但也從此奠定林志玲「第一名模」的地位。
後來林志玲因為主持時尚節目,曾和我們一群時尚媒體一起跑巴黎時裝周,但不知是工作太忙,還是另有原因,在巴黎幾個時尚晚宴的場合,都不見她芳蹤,大夥兒都巴望著能和林志玲吃飯,賺那350萬「陪飯費」,可惜都失之交臂,想來林志玲對「陪吃飯」的傳聞還是挺介意的,連朋友的邀約都變得謹慎。
模特兒為了愛惜羽毛,要懂得慎選飯局。至於我,既不年輕、又不貌美,有人請吃飯,理當要開開心心赴宴才對吧?
原本,我也這麼想的。但有一回,一個八百年沒聯絡的學姊約我吃飯,大家也知道我的個性隨和善良又nice,我想和女生吃個飯,應該沒什麼問題,就答應赴約了,沒想到席間還有另一位女老闆。
「來,妳來的正好!」學姊招呼我坐下,向對方介紹我是「大報記者」,人面廣、見識多,她和我是認識多年的好友、私交有多好云云,天花亂墜說了一堆。言談間才知道,學姊向女老闆提報一個公關企劃案,但對方一直舉棋不定,就在我加入飯局不久,這個提案竟然就過關了。
我當然明白我被學姊擺了一道,這頓飯吃得我不但食不知味,還有點「啞巴吃黃蓮」。更氣的是,我的「陪飯費」一個子兒也沒拿到,還平白無故當了別人的活廣告。
所以在時尚圈,可得要慎選飯局,胡亂吃飯不僅身材會走樣,還可能危及名譽,這可是時尚圈內另類的「食安危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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