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找代言人,有時是看中對方的形象與產品調性相吻合,有的則是為了搭配某種身份--比如說找有孩子的女星代言奶粉、找時常要開演唱會的歌手代言喉糖等等以增加說服力。但很多時候品牌看中的,只不過是人氣而已,於是經常會發生某段時間觀眾必須一直被當紅藝人的廣告包圍的狀況。
其實只顧代言人的人氣高不高也是人之常情,畢竟對品牌來說,產品曝光度才是最重要的。不過,另一方面,代言人的「說服力」也是不可不重視的。藝人們為品牌站台或代言(特別是時尚品牌)時,經常會有一些固定說法--比如要聲稱「自己從很久以前就很愛這個品牌」、「早就買了許多品牌的產品」等等,但其實聽多了會覺得一切好虛假,哪有那麼多巧合?假設手上同時有五種產品代言,每一種都這樣說不就完全沒有說服力嗎?而且有些品牌調性與風格根本和代言或站台藝人不搭,硬要這樣說實在是互相為難。
千萬不要小看代言人的影響力,適合的代言人可以讓消費者感受到產品的魅力和對品牌好感度大提升,不管他的人氣旺不旺,重要的是他能夠給人一種「真誠」的感受,就拿吳念真導演來說,他的每一支廣告都頗受消費者好評,產品也同樣受惠,因為他個人形象不只與產品調性有很高的契合度,表現出的專業感、對產品的了解深度都具有一定程度的說服力。而那些大量使用宅男女神、千金名媛代言的廣告,除了外表,你還看見什麼實質的東西嗎?對時尚品牌來說,當然希望呈現出美麗的畫面,但除此之外,能讓代言人不再只賣外貌,而是以更真誠的態度將產品介紹給大家,相信效果會更好。
編案:由於 Miss C 業務繁忙,「時尚大師 Miss C 專欄」從本周開始改成隔周推出,請大家繼續支持,我們5/29見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