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她所賜,今天高跟鞋才能帶著讓女士們麻雀變鳳凰的光環,一直屹立在流行時尚的浪尖。她就是著名的梅第奇家族的傳人:凱薩琳.德.梅第奇(Catherine de Médicis)。她對藝術的品位和她對奢華生活的追求,影響著世世代代法國人的時尚觀念。
1564年她在楓丹白露舉辦的皇家宴會以奢華聞名於世。她尤其精通建築。建築大師Philibert de l'Orme曾經描述過,凱薩琳皇后曾經和他一起討論如何裝修杜伊勒里宮的計劃。凱瑟琳的美學政策曾經印製成書籍,其中最有名的就是《生活的絕妙論說》,由皇后凯瑟琳.德.梅迪奇主編。
年僅14歲的時候,凱薩琳.德.梅第奇就被許配給當時法國最有權勢的奧爾良公爵,王位繼承人亨利。可是,在這樁政治婚姻中,她並不佔優勢。首先,因為她的身高不到150公分,太過矮小,而且怎麼也不算不上是個美女。威尼斯人形容她:「身材矮小,瘦弱,更沒有嬌美的容貌」。
另外,當時亨利正迷戀著他的情人──年屆48歲高齡的戴安娜.德.普瓦泰。為了能贏得奧爾良公爵的青睞,順利地從王后爭奪戰中勝出,凱薩琳命令鞋匠為自己的婚禮製作一雙有著兩英寸(一說為四英寸)高跟的鞋子。這雙由佛羅倫斯修道院生產出來的高跟鞋,既增加了新娘的身高,又把凱薩琳的體態襯托得輕盈飄逸,在加上華麗的結婚禮服,讓凱薩琳在法國人面前出盡了風頭。
就這樣,凱薩琳靠著從義大利帶來的時髦高跟鞋,成功俘虜了王儲,並最終成為法國的皇后。丈夫亨利二世去世之後,她又統治了法國十幾年。凱薩琳將香水工藝、美食、藝術等等從義大利帶到法國,為法國時尚文化的勃興指引了方向。我們甚至可以這樣說,如果沒有這位踩著高跟鞋走進法國宮廷的義大利女人,法國引以為榮的時尚文化,斷然不會是今天這般模樣。
時尚「上行下效」的威力實在驚人,「凱薩琳的高跟鞋」彷彿是一個榜樣,刺激著歐洲人爭先效仿。「well-heeled」(「好」與「鞋跟」的組合)這個辭彙甚至被直接拿來指稱擁有權力和財富的人。
而到了太陽王路易十四(贈獎活動第3題提示)時,高跟鞋的威力可說發揮到了極致。他本人就是一位高跟鞋的發燒友(在當時的歐洲,高跟鞋男女都可穿著),經常穿著一種設計複雜,有超過四英寸高跟的鞋子,引來無數貴族婦女的跟風。
路易十四之所以酷愛高跟鞋,可能和他身材不高有關,他後來下令只有貴族才能夠穿著紅色高跟鞋,而且誰的鞋跟都不能比國王本人的高。於是人們給這種高跟鞋命名的時候,直接管它叫「路易」。正是在路易十四身體力行的推廣下,高跟鞋在法國,甚至整個歐洲,都成為上流階層必備的服飾。
而且當時受洛可可風潮的影響,鞋跟越來越高,設計也越來越纖細精巧,極為女性化。這樣,越來越多的人將高跟鞋直接和女性專屬的緊身胸衣聯繫起來,同時也與「性與色情」聯繫起來。穿高跟鞋形成的高足弓也成為不少作家玩味的對象。這種因高跟鞋而引發的性幻想,使得不少保守的女性開始擔心起來,於是她們在高跟鞋的鞋面縫上飾帶,希望能減少腳部裸露的程度。這甚至影響到了美洲大陸的清教徒。麻薩諸塞州殖民地曾經通過一條法律,禁止女士穿著高跟鞋,否則她們就會被當成引誘男人的女巫。
不過,禁令顯然難以達到消滅高跟鞋的目的。如果從古代埃及開始算起,高跟鞋在人類發展的文明歷史中,幾乎從未缺席過。在高底鞋流行的時候,西班牙每年木材產量的最大部分,都用來製造鞋底,也依然擋不住需求量的持續增長。將高跟鞋和性直接相連,雖然在短時間內能削減部分女性對它的渴望,卻為今天高跟鞋的長盛不衰,埋下了伏筆。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