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例子在戰場上的軍裝,最不勝枚舉。最初始是為了保命的功能,1917年沙漠戰爭炒熱了卡其褲;50年代以後,歐洲冬季窮酸大學生的禦寒裝備許多來自軍備。另外像是飛行員的夾克,還有二次大戰期間,為了吸收腋窩汗水的夏威夷美國大兵率先穿上白色T恤,也帶動風潮。
不是為了吸引異性,而是實際功能需要而產生的「設計」中,Burberry從牧羊人身上發現防雨、擋風的外套,演變成招牌風衣則最教人津津樂道。
學院風裡有一款被稱作「達夫爾粗毛呢外套(Duffle Coat)」,也有異曲同工之妙。發源於比利時達夫爾鎮,頭頸完全保暖的連帽設計,原本是為北歐漁民冬日出海防風之用的日常穿著。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搖身成為提供面對大西洋或北海強勁海風時英國海軍官兵最佳所需;有趣的是,這款服飾上特有的繩扭絆釦,其實目的是讓戴著笨厚手套捕魚的水手,能輕易穿脫,而今卻是達夫爾外套識別招牌。
1951年從事銷售棉花、皮革、手套和工作服的哈羅德與英國接觸,協助處理二次世界大戰後剩餘物資,以哈羅德莫里斯命名的Gloverall達夫爾外套才逐漸流通於民間,成為男裝字典裡「外套大衣」的經典之一。
很多事情從基本面出發,看到事件的本質,追本溯源才能說故事。一件冬季外套如此,保暖之餘,是不是也多了和人社交的話題,我就說嘛,時尚,不是只有八卦啦!
(本文作者袁青為時尚觀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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