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王大陸 涉入個資與討債風波案件,新北地方法院22日一審宣判。法院認定其涉犯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仍可上訴;其女友、網紅 闕沐軒 同樣被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另涉案的游翔閔與四海幫堂主陳子俊各判3個月,均得易科罰金9萬元;而時任台北市刑大偵三隊代理隊長劉居榮則因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被判1年4月徒刑,且不得易科罰金。
本案源於王大陸疑似委託逃兵集團處理兵役問題,卻懷疑對方收取360萬元未辦事,因而透過友人游翔閔,找上劉居榮協助查詢對方個資;另一方面,闕沐軒因與潘姓男子之間400餘萬元投資糾紛未解,亦透過相關人脈尋求協助追討款項,進一步引發違法取得個資的爭議。
根據檢方調查,闕沐軒誤信投資說詞,最終損失高達440萬元,因對方入獄後未賠償,遂透過王大陸與友人游翔閔協助追討,並成立名為「失去的!一定要拿回來!」的通訊群組討論對策。過程中,游翔閔再委託陳子俊取得潘男家屬的個人資料,並回報相關資訊。
審理期間,王大陸、闕沐軒及劉居榮均否認犯行;游翔閔與陳子俊則坦承犯案並表達願意與被害人和解。全案於今年1月21日辯論終結,法院今作出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