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的吳亦凡本月6日在獄中度過生日,前年涉嫌性侵被逮判處13年有期徒刑附加驅逐出境,二審結果昨日出爐維持原判,他的媽媽吳雨透過吳亦凡公司微博帳號發文強調將會繼續上訴,並說:「吳亦凡有今天,我有錯,是我在孩子執意退出娛樂圈的時候,因為虛名竭力阻攔,我對虛名的執念造成了孩子的逆反,我向大眾道歉。」
吳亦凡的媽媽爆料指出不只都美竹,包含其他2名受害者在跟吳亦凡發生關係之後,都有向他人炫耀之舉,其中有位是跟吳亦凡交往2個月的對象,「我兒子為了她包了一座島共處1個星期,因為我不同意女性的藝人身分,所以分手。」
她表明這些人都被逼供,「女孩說不告,覺得是成年人之間的你情我願,覺得沒有被傷害,在所有招數盡用的情況下,女孩哭哭啼啼地改口被強姦。」她說在二審開庭之前,曾跟吳亦凡交往的受害者向法院提出願意作證是自願的,但未被採納,讓她格外心疼兒子,反問:「孩子肯定也有錯,但真的如使罪惡滔天嗎?」
吳亦凡的媽媽不滿兒子受委屈,並且不服判決,但在微博的控訴發文卻被移除,網友也不埋單,認為她當然會偏袒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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