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宏、李靚蕾在美國紐約法庭獲判離婚,如今雙方再度互槓,王力宏律師稱李靚蕾獲得龐大財產,另又額外要求近3億台幣,對此李靚蕾透過律師全面否認,並反咬王力宏沒將房子過戶,稍早王力宏再透過律師發表7點聲明,喊話:「期待李小姐可以遵守美國的離婚判決、並遵守台灣法院裁定。」
王力宏的律師葉偉立表示紐約法院從未說過王力宏在這段婚姻有過錯,「王力宏先生在紐約法院就是原告方,這是一個鐵的事實,不容李小姐以『共同提交』混淆視聽。紐約法院也於2023年6月23日裁准王力宏先生請求離婚,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葉偉立律師稱另依離婚協議書,「吾彊房產已經無償供李小姐居住,且李小姐自己在媒體上公開拒絕受贈吾彊,難道都忘記了?提出此事混淆視聽,實在不必。」王力宏當年以4億購入吾彊12樓、坪數約180坪,目前加上車位價值約4.8億台幣。
王力宏律師葉偉立回覆聲明全文:
「避重就輕、顛倒事實,甚至移花接木,一向是李小姐慣用的手法,竟可反過來指責。王力宏先生無奈,僅能說明如下:
1. 紐約法院從來沒有說王力宏先生在婚姻中有任何過錯。所謂「王先生是過錯方」是極其嚴重的不實指控,不容混淆視聽。
2. 紐約法院判決王力宏先生負擔律師費,是因為雙方離婚協議書的履行需要在一個合理期限內。但王力宏先生因為李小姐額外提出一堆請求,而導致如何給付有爭議,只能交給法院判斷。舉例,李小姐無端的主張雙方投資帳戶於市場波動損失,竟要王先生一人承擔!
而紐約法院審酌後也認為,李小姐請求並無依據,駁回其主張,並指出:「被告(李小姐)自己的行為-包括她將夫妻間的糾紛公諸於眾,以及在本法院確定紐約無管轄權處理部分事務前,就在台灣提起訴訟,都被視為延遲此事件的原因。」
3. 李小姐稱「共同提交美國法院」這件事,其說詞甚為荒謬,紐約法院還是有原告方、被告方之分,王力宏先生在紐約法院就是原告方,這是一個鐵的事實,不容李小姐以「共同提交」混淆視聽。紐約法院也於2023年6月23日裁准王力宏先生請求離婚,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4. 並且,李小姐在離婚協議書分得的財產,是婚姻中王力宏先生用自己的資產全數出資,如果這樣還叫沒有分財產,那李小姐分得鉅額的投資帳戶資產和加州房產,哪一個是李小姐自己出資?一直強調沒有拿錢,又是出於何居心?實在無奈。
5. 另依離婚協議書,吾彊房產已經無償供李小姐居住,且李小姐自己在媒體上公開拒絕受贈吾彊,難道都忘記了?提出此事混淆視聽,實在不必。
6. 關於李小姐否認在美國訴訟中額外提出逾千萬主張。請問李小姐要求提前支付750萬美金的家人及教育費用、要求支付股票帳戶市場損失近260萬美金,哪一個不是額外請求呢?是不是加起來逾千萬?
7. 更荒謬的是,所謂教育費用是李小姐以家人的名義,要求王力宏先生資助李小姐自己的補習班。王力宏先生不捨已屆學齡家人遲遲未能進入合法學校體系就學,已經向法院聲請讓家人合法就學。
期待李小姐可以遵守美國的離婚判決、並遵守台灣法院裁定,維護家人最大利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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