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宏、李靚蕾前年12月中旬認了婚變,早已訴請離婚,雙方一來一往互槓徹底決裂。今傳出美國紐約法庭判定兩人離婚獲准,然而王力宏作為原告,需負擔李靚蕾的律師費用,對此李靜蕾律師駁斥周刊報導,稱王力宏是過錯方,因此才需要負擔費用。
據「鏡週刊」報導,美國紐約法庭判定王力宏、李靜蕾離婚獲准,而王力宏是起訴離婚的原告,在當地法規之下必須負擔對方律師的訴訟費用,粗估破百萬台幣。兩人上月底現身新北市新店家事法庭,庭訊結束離開時被問到「是否已有共識」,王力宏只回「謝謝」便上車,李靜蕾則保持沉默,但表情可看出仍有怒氣。
對於紐約法庭判決,李靚蕾的律師陳建州回應:「美國法院經審理後裁定,王先生作為過錯方,必須賠償李小姐因他的過錯而產生的訴訟律師費用,並不是如某週刊報導,因為王先生是原告,所以才需要負擔律師費用。請媒體查核事實後再報導,不要被有心人士利用,作為扭曲事實、誤導大眾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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