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名珉
我是在沒有準備下收到老媽再婚的消息,雖然心裡早就有數,但事實發生的時候,心情還是複雜的。
訊息透過Line發過來,只有四個字:我結婚了。乾脆俐落,典型我媽的個人特色—在真正重要的事情上,只講結論。 幾分鐘後,她又傳來下一段訊息:寄冬天衣服給我。另外附上了一串英文地址,位置是澳洲珀斯(Perth)附近的一座小鎮。
我對珀斯的認知非常淺薄,Wiki上說它是澳洲西岸的城市,地中海型氣候。Google搜尋出來的城市風景,花木扶疏,整潔美麗。 但按照我媽先前的描述,她住的小鎮地處沙漠之間,距離市區還要開上幾個小時的車程。
說是城鎮,但鎮上人口稀少,只有一間什麼都賣的小超市。她和她的男友「澳洲阿伯」把露營車停在鎮外的露營地裡,接上水電,就是一個家。 我媽對當地的形容,大多都與野生昆蟲或動物有關,譬如說沼澤地裡的蒼蠅長得很肥大,飛起來一片一片,既壯觀又嚇人。
「半夜聽見狼在營地外嚎叫,聲音很近很近。」她說,語氣裡有幾分得意。
聽她敘述,我不覺得浪漫,只覺得荒謬。因為就在一年多以前,她還住在臺北的電梯住宅裡,社區有二十四小時保全,走出大樓三分鐘內就有數間超商、一間超市、一整條街的小吃餐廳,不遠處還有國小、國中、高中和一間大型醫院,公車從她家巷口而過,離捷運站也不遠。
捨棄方便的都市生活去荒山野嶺之地,住在露營車裡生活,放在二、三十歲的年輕人,我或許會羨慕地說:「喔,真是浪漫!」但一個六十多歲的歐巴桑這麼幹,我只能說:「神經病!誰去把她帶回來啊?」
但事實是,作為她的女兒,我也沒辦法把這個歐巴桑帶回來。
事實上,就在幾週前,在她第三次啟程前往澳洲的前一晚,我們才在電話裡火爆大吵了一架。 和你想的絕對不一樣,那場爭吵的主題,並不是我要求她留下來而她堅持要走,是她主動挑起戰火來攻擊我! 大半夜的,她忽然打電話過來,語氣不善地問我:「妳知道為什麼我要嫁到澳洲去嗎?」
和許多上班族一樣,在一整個白天地消耗生命之後,到了晚上,我筋疲力盡、恍恍惚惚回家,就像燃燒後剩下的殘渣。所以,在這種時候,突然接到老媽語帶挑釁的電話質問時,我的反應與其說是錯愕,不如說是迷惑。
我不知道她為什麼質問我遠嫁的理由,因為決定嫁到澳洲的人,是她,又不是我。
爸在五十一歲那年因為心臟病突發過世。他走了以後,老媽守寡十多年。這十幾年來,我是她關係緊密但行動疏離的旅伴。我們吵吵鬧鬧,有時還會上演推推打打的戲碼,但無論如何,一路同行。我看著她從有婦之夫變成單身女性、看著她的生活從混亂逐漸穩定⋯⋯原以為會一路走到底,但她卻突然自己決定改變方向,另外找了個伴,頭也不回地揚長而去,彷彿把我踹開一樣。我不想承認失落,但真的有點不太好受。
別人家的孩子碰到這種事情會怎麼樣?我不知道,也沒有前例可循,但我對她決定再婚很不安。在這個階段,我磨爛嘴皮,進行了沒有八千次也有一萬次的各種說服。
我說:「媽,妳上一次談戀愛,對象是老爸,距今超過三十年了!這三十年來,世界改變很多。你們那個年代,愛情是天長地久的事情,但現在這個時代,愛情就是速食,人來來去去,合則來,不合則去。更何況你跟對方是透過網路認識的,這種戀愛燒起來很容易,但滅掉也是瞬間的事。媽,愛情本質上是個幻覺啊!尤其在網路上,陌生人容易對彼此產生幻想。妳根本不了解對方,愛上的可能是自己對婚姻的憧憬和想像。你們又是異國戀,文化差距這麼大,又有語言隔閡,兩人真能溝通?怎麼能說結婚就結婚?我覺得,妳還是想想清楚比較好。」
我媽這個人是經不起質疑的。她雙手一揮,理直氣壯地反駁:「怎麼不了解啦?怎麼會是幻想呢?我跟他同居半年啦,我們相處得很好,沒有隔閡!」
「半年算什麼!很多人結婚好幾年後才慢慢認清事實,冷靜下來,然後悔不當初,否則怎麼會有七年之癢呢?你們現在還算熱戀期,等到後面清醒過來,說不定就會後悔。」
老媽非常認同,「所以說啦,結婚之類的事情,必須要趁著昏頭的時候趕緊辦了,否則等到清醒過來,就什麼都沒了。」 我差點咬到舌頭,說:「⋯⋯妳、妳這都什麼胡說八道啊?婚姻大事,豈可糊塗?」
媽用那種教育無知孩童的口吻,語重心長地對我說:「唉,妳這個人有個毛病,該想的不想,不該想的又想太多,還活得太認真,老想把什麼事情都弄清楚再做。妳給我聽好了!人生哪,大多數時候都是迷迷糊糊的。胡塗時做的決定,搞不好才是正確的決定。」
我氣到想笑,「但如果結果是錯誤的呢?」 她不以為意地說:「那就等清醒之後再收拾殘局啊。大不了就離婚嘛!我是沒什麼離婚經驗啦,必要的話經歷一次也行。人哪,就是不斷地歷練,不斷地增長智慧啊。」
我說、我說、我說⋯⋯老實說,我也說不出什麼話。她都放出不惜離婚的大絕了,我還能講什麼? 每次對談到了這種地步,我都仰頭望天,想著該怎樣才能把老媽給栓起來綑起來關起來又能不犯法的可能性,但無論怎麼想,結果都是一樣的—我阻擋不了她。
最後我什麼話也沒能說出口,因為媽已經厭煩了。她這個人沒什麼耐性,能和我對談上半個小時沒連吼帶叫爆出各種意氣用事的字眼,已經算得上相當有理智。而當老媽喪失耐性的時候,她就會快速幼稚化、幼兒化和瓊瑤化。 就像現在這樣— 她衝我嚷嚷:「好啦好啦!妳不要再多說了!成天嘮嘮叨叨的,煩不煩人?我告訴妳,我已經想清楚了,我要嫁給這個人,要搬到澳洲去,這是我的事情,我做了決定。我都已經跟人家說好了,妳講什麼都沒有用。我不想聽!我不想聽!我不想聽!」
不是有那麼一句老話嗎?「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無法可治。」 我知道,自己是治不了老媽了,但也不想就此屈服,贊成她的決定,只好摸摸鼻子退開,讓一切順其自然。
意猶未盡嗎?前往「讀書吧」購買本書電子版,結帳輸入【style】折扣碼,即享8折!
【本文摘自圓神出版【NETFLIX人氣大作「媽,別鬧了!」暢銷原著】我媽的異國婚姻,由讀書吧電子書提供。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