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這樣想的我是心地壞還是審美標準太高?老實說,第一眼看到這些翻拍照時,我真的以為又是哪個想紅的奇葩想博君一笑,畢竟網路上有太多模仿名人的有趣傢伙,而且真的是想搞笑或諷刺誰來著。結果這位臉部年齡有點像大媽的女人,竟然是一位時尚造型師兼新聞工作者!她在時尚圈打滾多年,想看看一般人和那些時尚廣告上的模特兒、女星們交換位置會是什麼感覺,就自己下海拍了。
無論這位女士是覺得好玩留個紀念,還是想藉此傳遞給世人一些省思,都讓我心中起了個疑問--時尚的標準究竟是什麼?看起來美就是時尚嗎?
大眾認知的美 = 時尚?
以往有不少品牌會請素人拍精品廣告,但那些又高又瘦又美的模特兒還是設計師和品牌的最愛,伸展台或網拍模特身上的衣服,套到一般人身上後發生慘事的悲劇也常常發生。難道這些設計師服裝給路上的太太、大學生、阿公阿嬤穿就不時尚了嗎?難道精品廣告請一位胖女生或醜妹拍就不時尚嗎?又或者,所謂的「時尚」只能套用在女星、超模那種程度的審美標準上?
好吧!基於商業利益與大部分人都愛看美麗事物的慣性考量,超模代言商品的確比一般人來得有說服力,也就是催眠人心的騙術。就算假設人們理智上不會傻傻地認為拎了米蘭達柯爾代言的包或擦一樣的化妝品,就會變得像她那般美麗,心裡頭的小少女還是不由自主地小小期待一下,至少會相信用了那件商品後多少可以為自己加分。
當那位時尚工作者拍的山寨版和原版的照片擺在一起後,也許有人跟我一樣「很自然地」以為她是在搞笑,甚至有人會覺得她跟超模擺在一起根本就自取其辱。就像前陣子 FB 很流行把自己的照片放在四周是宋慧喬、金泰熙等韓國美女的中間,帶來的不是「你很有自信,你覺得自己很美」(就算你真的那麼覺得),在外人的眼裡看起來比較像在「自我解嘲」。
是大家心地太壞嗎?我想不是,人們只是被固有的審美觀給綁架罷了。如果一般人因為不符合「時尚」標準,和超模做相同打扮就變搞笑,是不是也是一種歧視呢?而那些打著時尚招牌的設計師又希望受到大眾肯定,品牌需要人們掏錢買單,這樣非超模、女星的我們是笨蛋嗎?被歧視了還大力追捧、乖乖付錢給他們。
我不想說「時尚就是要有個人的風格」、「美很主觀」這種陳腔濫調,即使你跑去問卡爾拉格斐,Giorgio Armani 和 Vivienne Westwood,心中還是會充滿疑問,因為他們三個可能會沒 re 好,說詞不一樣。只不過當這些有所謂專業與傳播能力的族群以及藝人帶來的潮流,定義了什麼是時尚與美,除非你已經四大皆空到可以去山上隱居的程度,否則很少人可以從這些框架中全身而退吧!
那麼反正再怎麼做都不會跟超模一樣有時尚美,所以就自暴自棄不打扮?這種中二病的話你也說得出來?不要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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