啦啦隊 女神林襄 日前公開四點請粉絲們遵守的規則,包括只簽肖像球、肖像毛巾、肖像系列周邊,排隊遵守現場動線,素顏狀態不合照,下班不簽名與不合照,不料有粉絲不滿留言並私訊痛批她「在跩什麼東西」,而林襄截圖公開粉絲的留言及私訊內容做出回應,不過有網友認為這樣行為恐觸犯個資法。
對於林襄訂下的規則,粉絲留言怒爆粗口批「林襄在跩什麼東西」、「整天只會蹭在沈玉琳旁邊,蹭知名度,妳所賺的每一分錢,還不都是觀眾為了看妳,買門票而來的,跳舞跳得這麼爛,就只是個擺拍的模特兒,毫無跳舞的專業水準」,而這位粉絲不僅留言,更將內容再私訊給林襄。
據「鏡週刊」報導,林襄之後將這位粉絲的留言及私訊內容都截圖下來,並貼在Threads上並寫道「很氣哦」,由於她並未將這位粉絲的帳號名稱遮擋住,因此有網友認為這樣公審粉絲,有可能觸犯《個資法》第41條規定,若公開的目的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的不法利益,或是為了損害他人的利益,最高可以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而如果公開私訊是要讓其他網友一同公審、肉搜,藉以恐嚇傳訊者、使其心生畏懼,也可能構成《刑法》第305條的恐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