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人氣女團 NewJeans 與原經紀公司ADOR合約官司今傳來NewJeans針對「獨立活動禁令」抗告遭駁回消息,意味她們仍須遵守與 ADOR 的專屬合約,不得在未經公司同意下進行任何演藝相關活動,若違規否將面臨高額賠償金。
綜合韓媒《news1》、《KBS》等韓媒報導,今(17)日首爾高等法院駁回 NewJeans 成員針對「禁止單獨活動」假處分決定所提出的抗告。法院表示,NewJeans 提出包括「ADOR 內部權力變動影響製作」、「公司報復性調查造成輿論壓力」、「成員遭其他HYBE 工作人員輕視」等理由,皆未構成推翻禁令的正當理由。因此,即日起,包含作詞、錄音、演出、廣告等所有演藝工作,NewJeans 均需獲得 ADOR 書面同意,否則將屬違約行為。
ADOR 抗告遭駁回源於 ADOR 去年底入稟法院,要求在訴訟期間內,承認其作為 NewJeans所屬經紀公司的地位,並禁止成員私自簽訂廣告、演出等商業活動,「獨立活動禁令」於今年3月獲法院裁決通過,NewJeans 隨即提出異議抗告,但遭二級法院駁回。
而 NewJeans 與 ADOR 官司紛爭是始於去年11月,NewJeans 全員召開緊急記者會,聲稱 ADOR 未改善內部問題,自行宣布自2024年11月29日起解約,將獨立活動。不過 ADOR 強調合約仍有效,提起訴訟,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