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爆未提供盥洗用品 環境部:飯店可免費或付費提供

聯合報 記者李柏澔/台北即時報導

為響應環保,今年元旦起旅宿業者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但有民眾抱怨下榻的飯店竟缺乏基本的盥洗用品,變成住宿還得自備大量個人用品。環境部今天澄清,飯店櫃檯可告知民眾,若仍有個人衛生用品需求,採免費或付費方式提供。

針對旅宿用品管制,網路媒體報導民眾誤解「飯店沒有提供一次性備品,就連沐浴乳、洗髮乳都要自己準備」、「飯店不能主動告知,只能等待客人詢問,任何提供備品的意圖都被認定犯規」等情事,環境部表示,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乳液等4種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是由小瓶裝改成180毫升以上固定式瓶裝或掛壁式等方式提供;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浴帽等6種個人衛生用品,不得陳列房間等營業場所,但飯店櫃檯可告知民眾,若仍有個人衛生用品需求,採免費或付費方式提供。

根據環境部2023年7月17日公告「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旅宿業於今年起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不得提供小於180毫升的小瓶裝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乳液等4種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旅宿業可於盥洗沐浴室改以陳列大於180毫升固定式瓶裝或掛壁式等方式,供消費者使用。

而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浴帽等6種個人衛生用品不得於營業場所陳列,但於其附屬設施、服務設施、客房以外之經營設施陳列者不在此限,例如SPA、三溫暖、游泳池、按摩設施、健身房等。

今年起旅宿業者將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盥洗用品。本報資料照片

環境部表示,旅宿業除於訂房時提醒民眾自備個人衛生用品外,民眾入住時若未自備個人衛生用品,可向旅宿業提出需求,由其免費或販售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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