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istian Louboutin去年在紐約曼哈坦法院提告,指控法國精品聖羅蘭春季商品出現仿冒的「紅底」女鞋,侵犯該品牌紅鞋底的招牌標記,混淆消費者。
法官馬瑞婁去年八月以單一顏色無法成為時尚業者的商標為由,判決Christian Louboutin敗訴。Christian Louboutin不服,提請上訴,並且於五日獲得商標保護。
上訴法院法官認為,Christian Louboutin長期使用紅鞋底,已經成為該品牌「獨特標記,因此符合商標保護資格」。
但法官同時允許YSL繼續銷售包括鞋底在內,整雙都是紅色的女鞋。
YSL律師柏恩斯汀稱此判決為YSL的勝利,「法院特別裁決YSL的全紅色女鞋並未侵犯任何Louboutin的商標權,並保障YSL 可繼續製造單一色系的女鞋,包括紅色。」Louboutin律師雷溫亦稱判決勝利,他說:「Louboutin創辦人魯布托將能保護代表其畢生心血的高檔紅底女鞋。」
Christian Louboutin於1991年在巴黎設置第一個精品店推出紅鞋底高跟鞋後,廣受時尚與演藝界喜愛,包括「慾望城市」女主角莎拉潔西卡派克、性感女星思嘉莉約翰森、奧斯卡影后荷莉貝瑞都愛不釋手。每雙紅底鞋的售價逾一千美元(約新台幣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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