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心甘情願成為貓奴 但你知道貓咪是怎麼「入侵」人類世界的嗎?
非洲野貓的自然基因庫中有某種怪異的巧合,讓特定個體有了天生的莽勇—這項特徵最終成為助長人貓關係的養分。
女生私房話
相較於由灰狼演化的狗或者其他的動物,「貓」與人的關係更加微妙。很多人自稱「貓奴」,心甘情願成為「鏟屎官」,那是出自牠們的寵愛與情感投射,但是我們真的對貓這種動物,或是貓科動物,還有貓與其他動物之間的關係夠瞭解嗎?
《我們為何成為貓奴?》從歷史、科學、文學、社會學等多面向視角來審視人類對貓的痴迷與喜愛,對貓咪、貓科動物、人與貓的關係,以及貓與其他生物之間的關係,有興趣的人都可以讀讀這本豐富與深入的著作。
文/艾比蓋爾.塔克
野生動物可能會在牠的生命中被「馴服」(tame),但不會被「馴化」(domesticate)。前者的意思是,經由學習而對人類產生安心感,但這並不能遺傳給下一代。我們馴服了許多野生貓科,包括獅子、老虎和獵豹,不過家貓是唯一的馴化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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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科學家在家貓身上卻遇到相反的問題。貓在與人類相處的過程中,外形的改變極少,以致於今天,專家都還常分辨不出家中的虎斑貓和野生貓科。這一點,令貓科動物馴化的研究變得複雜許多。拿古代化石左看右瞧,根本不可能找出貓是怎麼進入人類生活的,因為那些化石數千年如一日。「妳不會在裡頭找到項圈或鈴鐺。」澤德提醒我。
由於貓科動物特立獨行,不遵循其他動物的那一套模式,因此大部分科學家乾脆選擇直接忽略:達爾文的書只有幾頁在談貓難度超高的馴化過程,而鴿子的篇幅卻足足佔了兩章。的確,家貓是否具備資格被稱為馴化動物仍是個辯論主題,即使在演化上,牠們已經獲得了和綿羊還有雞一樣的好處。究竟,貓的馴化之路已經走到了終點,還是仍在前進?
有很長一段時間,科學家尚不能確定家貓是從哪一種野生貓科馴化而來。學者甚至懷疑,我們的寵物包含好幾種不同貓科動物的祖傳血脈:這裡一點兔猻的絨毛、那裡一點叢林貓的斑點,在別具特色的暹羅貓身上,可能還有一點亞洲野貓的成分。看起來,家貓的基因裡很可能有斑貓的血統,不過斑貓共有五個亞種,又是哪一種呢?還是全部都有?
21世紀初,名叫卡洛斯.德里斯科(Carlos Driscoll)的牛津大學博士生決定找出答案。他懷抱著雄心壯志,騎著摩托車上路,到世界各地採集一千隻貓的遺傳物質樣本,看看能不能鎖定共同的血統。在以色列,他用活的鴿子當作捕貓陷阱的誘餌;在蒙古,他和野化貓交朋友;在蘇格蘭,他剪下路殺貓屍的耳朵;在美國,他巧言誘哄賽級貓育種者答應檢測他們愛貓的DNA。
整個計畫耗費他近十年光陰,但結果證明等待是值得的:從高貴的波斯貓到邋遢的流浪貓;從曼哈頓善於在街頭討生活的街貓,到紐西蘭森林裡的野化貓,原來牠們不是源自許多貓科動物的基因大雜燴,而是全然源自於斑貓。更驚人的是,牠們都是非洲野貓(lybica)這個亞種的後代,其原生地是現今土耳其南部、伊拉克和以色列一帶,那裡至今仍有牠們的蹤跡。
德里斯科交叉對照了他的基因分析和少得可憐的考古證據,後者諸如賽普勒斯島上一座九千五百年歷史的幼貓墓,顯示人類早在那個時候就對貓情有獨鍾了。此外,還有西元前1950年的埃及藝術品,從中可以看到貓已是人類家中常見的成員。他的結論是,我們與家貓的同居關係開始的時間和地點,差不多等同我們和羊、牛還有其他多數重要的家畜產生連結的時期。也許是一萬或一萬兩千年前,在肥沃月彎某個和賽米村頗為類似的地方,不過大概是在一段不短的期間內、同時於好幾個地點發生的。然後不知怎麼地,家貓從那時起開枝散葉,進而征服了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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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不消說,非洲野貓是極度挑剔的美食家。我們的家畜(例如豬和山羊)很多都樂意吞下任何劣等飼料,但家貓是完全的食肉動物,而且只吃上好的肉。現代人難免仍會覺得這些要求很囉嗦,凡是曾在晚上11點才發現火雞肉和雞內臟該補貨了的飼主,都應該心有戚戚焉。然而在過去幾千年,肉類比起現在要珍貴許多,加上貓和飼主之間其實都存在著食肉的競爭關係(在某些地區,這種對立狀態仍隱然持續,例如澳洲的家貓每年平均吃下肚的魚比人吃的還多。)
令人費解的是,就算我們的祖先在對抗飢餓與大貓之餘,還有能耐應付上述這些怪癖,但我們為什麼甘願花這個力氣?人類馴化動物的動機通常十分明確:想得到牠們身上的某個部位、副產品或勞力。不過,家貓究竟能提供人類什麼好處(我們將在下一章探討)實在模糊許多。
就非洲野貓而言,有些個別成員至少還具備了一項「宜室宜家」的重要特質:性情。對於所有參與馴化的競爭者來說,與人類相處時能有最低限度的自在感,是目前為止最重要的先決條件。容易焦慮緊張的動物在被囚禁的狀態下不會交配,甚至可能承受不住壓力而死去。因此不論以積極或消極的方式,人類都會想盡辦法培育出個性溫順的動物,只有牠們才能應付我們混亂的環境。家貓奇妙的一點就在於,牠們似乎是自行培養出這項特徵的。
幾乎所有野生貓科(包括大到能吃人的那幾種)都很害羞、孤僻,經常怕人類怕得要命—包括其他幾種未馴化、但彼此之間幾乎沒有任何差異的斑貓亞種。1930年代,野生動物攝影師法蘭西絲.皮特(Frances Pitt)曾寫道她試圖誘捕歐洲野貓(Felis silvestris silvestris,家貓祖先的近親)的經過。「簡直就是惡魔公主嘛!」她如此戲稱被她逮住的幼貓,「牠用最兇猛的方式表達怨念,又是吐口水,又是伸爪子,那對淡綠色的眼睛燃燒著對人類的野蠻與憎恨。我嘗試和她建立友誼的舉動全是白費工夫。」
但是近東地區的野生貓科是值得注意的例外。現代研究人員為野生非洲野貓戴上無線電項圈,觀察結果顯示,儘管牠們多數會避開人類,但三不五時會有一隻異類跟蹤我們、在我們的鴿舍邊遊走,或是和我們的寵物貓眉來眼去,還經常有了愛的結晶。這倒不是說一隻不怕死的野生非洲野貓,能夠做出任何我們在家貓身上會看到的親暱舉動。相反地,牠們並不會在周末早晨陪你賴床,或坐在你肩頭,或要你揉牠肚子。德里斯科解釋,個性是一項可能在家族中遺傳的特質,就像產乳量和肌肉的品質一樣,會藉由DNA代代相傳,有時還一代強過一代。非洲野貓的自然基因庫中有某種怪異的巧合,讓特定個體有了天生的莽勇—這項特徵最終成為助長人貓關係的養分。我們常說的寵物展現出的「友善」,其實某部分應該算是侵略性不足,又或者是缺乏恐懼的表現,也就是天性勇敢。
所以最初在賽米村等地走進我們營火圈的,並不是那種個性怯懦、溫順的貓,事實上牠們帶著一顆如獅子般勇猛的心。一旦那些最無所畏懼的貓滲透成功,便開始利用我們美味的剩菜強身健體,然後和其他同在附近大膽用餐的貓交配,生下更加天不怕、地不怕的小貓咪。牠們不是被馴化的生力軍,而是入侵者。狐狸和獾等其他小型掠食者,只在文明的邊緣徘徊便已心滿意足,牠們直到今天仍在原地踏步;至於膽大妄為的貓呢?則一路殺到我們床上。牠們搶走了正常來說應該由人類主導的汰選過程。
德里斯科告訴我,事實上是家貓馴化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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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紅樹林/城邦出版《我們為何成為貓奴?這群食肉動物不僅佔領沙發,更要接管世界》,由讀書吧電子書提供。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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